2007年,投资连接保险在“基金中的基金”的“忽悠”声中,可谓出尽风头。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,则常常被淹没于公众追求高投资回报的无尽渴望当中,买保险到底买的是投资的高回报还是保障?
保险的核心功能是保障
首先,保险的“价值本源”决定了保险的核心是保障。经济给付和互助的“价值本源”是保险的安身立命之本,虽历经沧海桑田、时代变迁和不休的争论,并没有因此而丧失或变化。
其次,功能的独有性决定了保险的核心是保障。风险保障功能是保险公司所独有的,而其它功能并非保险公司所特有的。在现代保险业的三大功能中,保障功能是保险的“天性”,是保险的本质和核心内容,也是保险区别于银行、证券、基金和其它新型金融品种的显著特征,保障和其他功能之间是母体和衍生的关系。保险公司需要通过提供保障功能、提供保险服务逐步完成资金的积累,从而进一步实现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管理的功能。
第三、需求的不可或缺性决定了保险的核心是保障。人最基础的需求是安全需要,包括心理上与物质上的安全保障。完善的保障能帮助人们克服忧虑与恐惧,帮助人们通过预先的安排把不确定的损失固定下来,为人们带来思想和精神上的极大自由和幸福感。
保障功能的认识避免流于片面
在现实生活中,人们对保险的功能的认识却相对缺乏,或者对于保险行业发展的认识流于片面呢?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:
1.公众对经济转轨的反应存在“迟滞性”。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,从意外损害、人身损害、医疗到养老,都由国家大包大揽,人们对保险的认识普遍不足。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,人们发生灾变后还是习惯于靠政府、靠单位。
2.中国传统经济模式和文化形成的习惯性影响。由于中国人历来是“重情感维护,轻契约文本”,“重眼前利益,轻远期保障”,多数人相信自给自足,不相信社会互助。另外,从传统文化上看,中国人忌谈死,忌谈病患,忌谈残障,这些也导致了客户在面对保险,尤其是保障型的保险,从心理和情感上本能地产生躲避甚至抗拒的心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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